2016年内蒙古乌审旗教师招聘公告(34人)(4)
(1)模拟课堂:满分为4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题,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技能技巧测试(弹唱、舞蹈、绘画),满分60分。
A.弹唱:满分20分,现场抽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
B.舞蹈:满分20分,现场放舞曲,听两遍后,现场自编并表演;
C.绘画:满分20分,现场命题,10分钟之内完成绘画。
3.面试时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汉语授课专业必须用汉语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用蒙语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网上另行通知。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7.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旗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要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考察不适宜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乌审旗2016 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7日。
2.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的方式予以聘用,不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享受乌审旗同级同类教师工资及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任教学校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乌审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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