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乌海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53人)
根据《乌海市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和《2016年乌海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经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如下:
2016年内蒙古乌海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教师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全市中小学招聘教师共153名,其中市属学校32名,海勃湾区属中小学75名,海南区属中小学4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6年乌海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乌海市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乌海生源的毕业生(含2016当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乌海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在乌海市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
(2)部分经批准招聘的急需紧缺学科岗位;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具有中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教师;
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教学工作中短缺的,影响正常教学活动,或连续两次组织公开招聘但因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等原因未能成功招聘的任课教师。
(二)应聘条件
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国外留学并经教育部学历认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三年内(2013---2015年)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及具有中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定向招聘岗位人员条件: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乌海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少于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当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部分岗位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专科。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
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详细具体的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3、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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