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农信社招聘公告(652人)
为更好地适应日趋激烈的金融竞争环境,加快发展步伐,满足业务需要,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定办事处委托河北志信达、河北赫天两家公司,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劳务派遣工,派遣到保定辖内县级行社从事业务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保定农信社招聘公告
一、用工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选用劳务派遣用工652人,各岗位用工人数及要求详见《2016年业务岗位劳务派遣用工计划》(附表2)。
特别提示:本次劳务派遣工将全部安排在基层营业网点工作。基层营业网点地处乡镇,工作、生活条件艰苦,望广大考生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二、用工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及团队精神;
(三)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热爱农村金融事业;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五)年龄不超25周岁(1991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已取得普通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部分岗位需要普通类本科以上学历或本科二批以上学历;有特殊业务资源的(主要指存款,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必须将一定数额存款存入报考的县级行社),经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保定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不超过30周岁。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无重大岗位风险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未满18周岁的;
(三)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四)曾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五)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
(六)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七)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三、用工形式
本次用工为劳务派遣制,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保定各县级行社从事业务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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