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幼儿园选聘合同制幼儿教师73人公告
2016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幼儿园选聘合同制幼儿教师73人公告已经公布,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8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幼儿园选聘合同制幼儿教师73人公告
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结合各新建幼儿园教师需求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兴隆街道中心幼儿园等26所幼儿园公开选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共选聘合同制幼儿教师7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需具有长安区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西安市户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2日后出生);
3.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教育、美术学、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艺术教育;
4.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专业知识、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
三、 选聘程序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7日-8月18日(各幼儿园报名时间、地点见附件1)。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形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幼儿园报名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所需资料:应聘者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1吋近期免冠彩照,现场报名并确认登记信息。
(二)考核
考核时间为8月19日-8月20日(考核安排见附件2)。
考核主要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学前教育知识的掌握、学前儿童教育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等方面能力。
讲课内容以《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4-5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为标准,可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内容。专业技能展示考核内容为应聘者的弹唱和舞蹈能力。
考核满分100分,80分以下不予聘用。
考核工作由各幼儿园(或中心校)自主组织。担任考核工作的评委应不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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