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16人公告(2)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汇龙镇民胜南路)底楼111室。
2.所需提供材料:
(1)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4)《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5)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
(四)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4.代码1至33岗位的报考者不参加笔试。
(二)面试
1.对象:报考“1—33”岗位的所有考生;报考“34—50”岗位的,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34-50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下同),1至33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同分,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