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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连云港灌云县教师招聘133名公告(2)

2017-06-10 15:49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表》(附件2)请从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yun.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好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D01—D09、D20—D27岗位核减的计划依次逐一调剂到D10—D14岗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由灌云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采用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3.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6月29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内容:应聘中小学教师的分别为中小学高年级相应岗位学科内容,应聘中专校专业教师的为中职相应岗位专业学科内容。

  2.面试形式:

  (1)D15—D19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两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50%+技能测试×50%。

  (2)D21岗位面试形式为手语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手语考核成绩×100%。

  (3)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说课成绩×100%。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于7月7日到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进行排序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排名分别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在灌云县教育局一楼大厅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相关信息将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云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应聘D01—D19岗位的人员,按每个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岗位情况详见《选岗表》(附件3)。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县人社、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签订聘用合同后,在灌云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如有违约,用人单位将有关情况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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