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公务员(人民警察)招1359人公告(2)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7年6月12日9时至6月15日24时重新登录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网址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到省人事考试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6月13日至14日到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3日9时至7月9日9时登录http://202.107.35.66/2017sgwyyx/webregister,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4-23447330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不再单独设置省直考区。报考人员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6、面向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各招考职位开考比例均为1:3,对招考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将在本校校园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7、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考生从报名开始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特殊标准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应随时关注本校校园网招考发布的公告和通知,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不能随时关注本校校园网站所发布的招录有关信息和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全省公安机关的考生加考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监狱戒毒系统的考生不加考公安专业科目。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具体安排为:
2017年7月8日
上午9:00 -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2017年7月9日
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
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实施监考。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