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大连庄河市中小学及职教中心自主招聘教师112人公告(2)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全部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城镇小学语文、数学两学科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分别分科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并列者,按面试评委赋分总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和体检人选,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人选将于2018年5月14 日在庄河市教育网公布。
选岗原则: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城镇小学语文、数学两学科选岗时,研究生、本科生按面试成绩分别分科排序,分别依次选岗),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完毕,当场签定就业协议书。(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庄河教育网)。
(六)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庄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医院为大连市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2家医院中随机抽取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在录取时限内(至公示期满)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庄河市教育网、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八)服务期限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本科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研究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手续。拟聘人员必须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如果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违约;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拟聘人员违约。拟聘人员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四、纪律与监督
自主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密组织、规范操作,确保公平、公正,严格纪律,保证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五、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请留意庄河教育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咨询服务
招聘咨询电话: 0411-89819557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投诉举报电话: 0411-89706359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七、本公告由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庄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庄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河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