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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招聘劳动合同制中小学教师200名公告(2)

2018-07-09 13:11  |  金普发布微信公众号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专业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二)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四)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7月15日晚上8时以后登录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或者登陆“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看笔试成绩、参加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相关要求。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初步定为2018年7月16日和7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登陆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或者登陆“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为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讲授的逻辑性、板书内容层次、教学举止形态、普通话标准水平等综合素质,试讲内容主要是新区中小学现行教材各学科知识,其中小学教师岗位试讲教材为小学四年级下册、初中教师岗位试讲教材为初中二年级上册(化学学科为初中三年级上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四)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参加面试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岗位按以下原则分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生按照学科岗位要求,依次进行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用工与管理

  1、被聘用人员一律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应聘合格人员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确定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中小学教师岗位工作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劳动法》予以解除合同。

  3、待遇按照大连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中小学教师薪酬政策执行。

  十、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处0411-87694764(工作日);

  投诉举报电话: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411-65891620(工作日)。

  十一、特别提示

  (一)招聘岗位的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7月31日。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合同)请留意金普新区管委会网站和“大连金普新区人才广场”微信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1.《2018年大连金普新区招聘劳动合同制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

  2.《2018年大连金普新区招聘劳动合同制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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