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沛县招聘合同制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50人)(3)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进行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1)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须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须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专业相符的卫生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后,报考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费用100元。
(四)面试:
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药剂岗位与公共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护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报考人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药剂岗位与公共卫生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