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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0名公告(2)

2018-10-15 11:10  |  本溪市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考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各科客观题占60%,主观题占40%。各科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

  5.笔试计分办法

  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笔试总分,满分为100分。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综合分析,划定笔试及格分数线。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及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教育网、桓仁县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及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本溪教育网、桓仁政府信息网网站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资格审察结束后在本溪教育网、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要求。

  4.面试规则。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说课(说课时间为8分钟,准备时间为30分钟)和现场问答(2分钟),主要测试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及职业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笔试中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本溪教育网、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教育网、桓仁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县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同类招聘岗位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实行自主公开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教育学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相关待遇

  (一)根据《关于实施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的意见》(辽教发〔2007〕53号),新录用特岗教师不实行见习期,但需要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参照二级教师执行。

  (二)试用期期间必须参加市、县业务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新教师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根据《本溪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试行)》(本人社[2016]119号)确定相应的岗位职务(职称)。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半年试用期,再次考核仍不合格者,启动清退程序,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三)录用的新教师要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扎根农村教育的信念。必须在所录用学校服务满五年,其间不可以任何理由流动到其他单位或部门,否则不享受特岗教师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待遇。

  (四)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省财政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省财政一次性返还。

  四、有关说明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无关。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2.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其他相关工作,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纪委监督电话:024-48837597

  7.业务咨询电话:024-48825966

  六、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3

  1.2018年桓仁满族自治县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2.2018年桓仁满族自治县省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3.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计划用).doc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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