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50名公告
报名时间 | 2018年10月23日-27日 |
笔试内容 |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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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150名(初中60名,小学90名)到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体计划详见《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30周岁指截至2018年10月23日,未满31周岁。即1987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小学: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学科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初中:报考各学科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应聘“特岗计划”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7.教师资格要求:
初中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专业不受限制。
8.应聘人员须为辽宁省户籍;
9.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3日-27日(周六不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的真实有效性。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大厅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石桥市2018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
(4)正面、免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3张)。
应聘者按照小学、初中招聘学科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学科。报考人数与报考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2:1,未达到2:1比例的学科,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