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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南京港边防检查站辅警招聘简章(85人)(4)

2018-10-31 17:16  |  南京市公安局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等公告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南京港边检站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6、面试成绩查询: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

  7、总成绩计算方法。

  文职辅警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勤辅警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特殊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由南京港边检站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办公室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学历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报市局政治部警辅处。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政审结论,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身份证明。

  4、体检费用:根据确定的体检标准,

  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政审、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南京港边检站在招聘结束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予以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按该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1、通过公示,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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