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广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参加考试,过期的证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件参加考试。考生考前应注意查看身份证,如过期或遗失应及时补办。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即选报“综合素质(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301A)和“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2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而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要求,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学科;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有意报考上述新增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只需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即可。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实行诚信报考、网上审核。报名参加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的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后再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切后果(如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证)由考生本人承担,已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关于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请考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五)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证件照。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证件照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若上传非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七)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报名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八)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违反规定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南宁市、桂林市分别设有两个考区,其中南宁市五合大学城、桂林市雁山区考区因标准化考场有限,我区将对这两个考区设置报名人数上限,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上限值后,不再接受报名,考生可选择其他考区报名。
(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备考。
(十一)有关考试信息,考生也可关注我院官网(www.gxeea.cn)、微博、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各笔试咨询点联系。
附件:1.考场规则
2.笔试咨询联系表
3.考生网上报名流程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考场规则
1.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4.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核准信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信息,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
5.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纪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
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6.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在同一科目考试中,不得使用不同颜色的字迹做答。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填涂答题卡客观题型必须使用2B铅笔。
7.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登记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8.考生离开考场前必须交卷,禁止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