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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遴选(选调)公告(30人)(2)

2019-02-19 13:10  |  玉溪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4.其他事项:①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它岗位;②考生现任职务须与所报考岗位职务是相同职务层次;③遴选(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或递减该岗位遴选(选调)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考本次遴选(选调)的其它岗位;④年度考核情况、公务员(参公)登记情况填“备注栏”,要求表述为:“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有公务员(参公)登记表,登记在某某单位。”

  (二)资格审查:

  市抚仙湖管理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遴选(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7日至开考前

  3.笔试时间:2019年3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1.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遴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遴选(选调)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参加,包括: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请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且须加盖提供原件复印单位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确认)、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等,承诺在考察阶段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配合做好考察、调动等相关工作。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一轮。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

  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

  (七)体检:

  市抚仙湖管理局安排拟遴选(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拟遴选(选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遴选(选调)人员自理。

  (八)考察:

  市抚仙湖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对拟遴选(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遴选(选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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