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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楚雄州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公告(120人)(2)

2019-02-19 16:52  |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釆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岗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楚雄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9日至28日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17时。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电子邮箱:2177560599@qq.com

  联系电话:0878-3369213 0878-3369211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历证),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背书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有立功受奖表现的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党团员、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和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户籍在楚雄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 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釆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 权重。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等。

  2、笔试加分: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笔试加8分;有立功受奖表现的人员,一等功加8分、二等功加7分、三等功加6分;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官士兵、党团员、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辅警工作和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考生笔试加5分。

  3、笔试时间:2019年3月2日上午9时至11时

  4、笔试地点:楚雄州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教科楼西阶梯教室

  (四)体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男性:1000米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4′25″、31岁及以上≤4′35″;纵跳摸高,合格标准为纵跳摸高高度≥265厘米;10X4往返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13″1、31岁及以上≤13″4。

  女性:800米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4′20″、31岁及以上≤4′30″;纵跳摸高,合格标准为纵跳摸高高度≥230厘米;10X4往返跑,合格标准为30岁(含)以下≤14″1、31岁及以上≤14″4。

  其中,总跳摸高不超过3次,10X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只能测一次。

  体能测试为达标制,三项测试均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体能测试结束当场宣布体能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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