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20人)
导读:2019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招聘辅警人员20名,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九溪所区岗位: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43号,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劳动工资科(五楼),报名联系电话:0877-6130343,新平分所岗位: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新平分所政工科,报名联系电话:0877--7882251。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辅警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20人(限男性)
九溪所区强戒大队:15人
九溪所区教育矫治中心:2人
新平分所强戒大队:3人
三、岗位说明
九溪所区强戒大队(地址: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新平分所强戒大队(地址: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协助警察开展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九溪所区教育矫治中心(地址: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协助警察对强戒学员进行体能康复训练教学。招聘录用后九溪所区由所政治处统一分配,新平分所由分所政工科统一分配。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月31日以前出生,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5cm以上;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7.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8.自愿从事戒毒所辅警工作,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9. 九溪所区教育矫治中心岗位,还需持有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独立开展体能康复训练教学。
10.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11.具备拟报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 具有严重身体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