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遴选(选调)公告(20人)(2)
(二)资格审查:
市抚仙湖管理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网上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遴选(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遴选(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资料。
2.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7日至开考前。
3.笔试时间:2019年3月9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1.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遴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遴选(选调)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该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参加,包括: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请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且须加盖提供原件复印单位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确认)、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等,承诺在考察阶段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配合做好考察、调动等相关工作。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3.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一轮。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
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遴选(选调)人员。
(七)体检:
市抚仙湖管理局安排拟遴选(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拟遴选(选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遴选(选调)人员自理。
(八)考察:
市抚仙湖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对拟遴选(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拟遴选(选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遴选(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节假日)。
(十)调动:
拟遴选(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遴选(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四、几点说明
(一)工作经历界定:认定为工龄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二)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基层工作经历是指:1.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工作经历;2.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3.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在市(地、州、盟)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普通招生计划各类毕业生在校期间参与的各种社会工作,报考人员在中国国(境)外的各种工作经历等,均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遴选(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遴选(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遴选(选调)资格。
(四)笔试后在后续遴选(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遴选(选调)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凡与遴选(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遴选(选调)为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遴选(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在遴选(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遴选(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遴选(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遴选(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遴选(选调)资格。
(七)遴选(选调)工作由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77-6589858(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人事科)
0877-2068687(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电话:0877-6571638(玉溪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
附件: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2019年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