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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承德技师学院选聘教师28名公告

2019-02-25 16:09  |  承德技师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河北省承德技师学院选聘教师28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9日至11日,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8名教师。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承德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本方案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28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承德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类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专业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2月26日——2001年2月24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6.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以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含试用期)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优先条件

  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照学历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学历相同,按“985”院校、“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则由承德技师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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