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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15人)

2019-03-01 17:04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现招聘15名合同制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熟练的电脑操作能力。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水平,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经审查,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审判辅助人员13人(岗位代码01)

  要求法律专业毕业,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宣传调研人员2人(岗位代码02)

  要求中文、新闻传播等相关专业毕业或者从事过宣传信息调研相关工作满1年,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以上职位不得兼报。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报名、技能测试及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同聘用的程序进行。若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相应缩减招录人数。

  (一)报名与现场确认

  1、报名方式与时间:请将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yqfy2013@163.com(邮件名称请写明姓名及“应聘”),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10日(星期日)止。请务必将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邮寄至: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法院大楼710室收(注明“应聘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及“应聘速录员”),邮编:215123 ,材料邮寄截止到2019年3月10日,以寄出时间邮戳为准。恕不接待来人,并不退回资料。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八楼。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技能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至上述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技能测试、笔试

  技能测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报考审判辅助人员岗位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和笔试。技能测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现场播放两段语速为120字/分钟的录音材料,考生用汉字将录音材料内容录入电脑,并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保存在纯文本文档中。按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出的正确率即为技能测试结果,满分为100分。两段录音取得的测试结果取平均分作为技能测试成绩。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2、报考宣传调研岗位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和笔试。

  技能测试内容同上。

  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文稿撰写等与岗位相关的内容。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

  (四)体检、政审、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及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需在合格分以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考核。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简章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6603600

  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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