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公务员考试面试热点:小心“耍狠”被“狠狠”回击
小心“耍狠”被“狠狠”回击
——也谈“昆山砍人案”
最近几天,“宝马男”挥刀砍人反而被砍身亡的事件传得沸沸扬扬。对于这样的一个重大社会事件,各路网友纷纷各抒己见,甚至连律师们的意见也不尽相同。最终,江苏警方及时调查,并发布通报,才得出定论。如果这个社会事件出现在面试题目中,大家会从哪些方面谈自己的看法和感想呢?
首先,我们简单了解此次事件的经过。
这是一件发生于2018年8月27日21时许,江苏昆山市某街头的一起刑事案件。昆山一轿车与电动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争执时,车内一名男子刘某拿出刀,砍向骑车人,之后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于某捡起长刀反过来持刀追赶该男子,男子被砍伤倒在草丛中。
2018年8月28日,该案件中刘某某死亡,骑车人于某某受伤。
2018年8月28日晚,昆山市检察院宣布提前介入此案调查,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018年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其次,把握关键细节,才能客观看待此次事件。
其一,刀落地并非危险解除的信号。
众多网友争议较大的一点在于:宝马男刘某手中的刀落地了,是不是代表不法侵害已经解除了?有部分网友认为危险已经解除。事实上,砍刀甩落在地后,刘某立即上前争夺,并没有放弃的迹象。刘某受伤起身后,立即跑向原放置砍刀的汽车——骑车人于某无法排除其从车内取出其他“凶器”的可能性。即刀虽然不在其手,但是危险并未消除。刘某对于某的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骑车人于某的人身安全始终面临着紧迫而现实的危险。
其二,人在突发、紧急的不法侵害下,难以恰当地选择相应的防卫手段。
有不少网友看到了昆山砍人案的视频,认为其手段残忍,且致人伤亡,骑车人于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其实,在实际中,许多的不法侵害都是突然、紧急的,防卫的人在仓促、紧张的状态下,很难准确地判断侵害行为的性质和强度,更别提要恰当地选择防卫手段了。毕竟很多危险就在一念之间,在性命攸关的时刻,要求一个人既要自保,又要冷静预知自身行为的后果,这是不切实际的。
其三,法律层面的保障,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
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司法机关充分考虑防卫者面临的紧急情况,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规定,保护防卫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在“昆山砍人案”中,刘某交通违章在先,寻衅滋事在先,持刀攻击在先。于某面对这样的不法侵害,根据法律规定有实施正当防卫的权利。
江苏检方的一段话,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大体内容是“人身安全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对来自不法行为的严重紧急危害,法律应当引导鼓励公民勇于自我救济,敢于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司法应当负起倡导风尚、弘扬正气的责任,检察机关也将会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防卫权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从上述内容也能够看出,司法机关以人为本,既保障了公民的正当权利,又鼓励人们勇于与不法分子做斗争。这对于增进公众对正当防卫的正确认知、弘扬社会正气意义重大。
总的来说,“耍狠”不可任性,真实法律案例告诉你“耍狠”有可能会被“狠狠”回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