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事业编考试公基时政热点:行政行为的确认和维权

事业编考试公基时政热点:行政行为的确认和维权

2019-03-26 15:38  |  华图在线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公共基础知识是一个比较冗杂的学科,内容涉及法律和非法律两部分,法律主要以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诉法、刑诉法和行诉法为主,也涉及部分新法和其他法的考试内容,非法律部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历史、经济学、人文常识、科技常识、地理常识、管理学、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和事业单位条例。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特点:内容多和时间短。涉及的科目考点多,做题时间和涂答题卡的时间短,这就决定了需要各位考生要保证做题的速度和质量同步,尽量做到又好又快。一般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试卷类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简单的写作题,以客观题为主,考生做客观题不能主观臆断,也不能想当然,应该以我们的教材为参照,用科学的常识来看不同选项.

  比如一个法律题,题目考查的是哪些行为分别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行为,那么就考点已经告诉你了,就在选项中找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我以为立法机关做出来的行为是立法行为,司法机关做出来的行为是司法行为,行政机关做出来的行为是行政行为,众所众知,我国的立法机关是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司法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行政机关是政府和政府组成部门。这就告诉我们考生,只要了解了不同机关,那么相对应的行为和职权都应该熟知,这样的话,不论出任何与之相关的题,一切都迎刃而解。一般法律题目会涉及宪法、行政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众多法律关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结合问题来找答案。

  行政法,是指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仅次于宪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简言之,行政行为是官管民的行为,民告官是行政维权行为,行为维权的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结合以上不同机关的行为我们来讲解一下做题的步骤:第一步,确定题目中的法律关系;第二步,找准关键信息;第三步,接合选项对应排除。作为法律题,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能超越法律,一切不合法的行为,比如超越法律的维权就不予受理。具体,我们来练习一道法律题。

  【例1】张晓明是某县某村村民,常年在外生活,其在本村有一块闲置的宅基地,后来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邻居王某,随着当地房价飙涨,张晓明悔不当初,于是心里打起了小算盘,他携带家眷返乡回村,带家人去村委上访以本村村民的名义,要求村委重新免费分发一块宅基地,被予以驳回,他又去找主管的乡镇政府提起所谓的维权,乡镇政府经过核实后告知对方无权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关于该案说法正确是( )。

  A.张晓明就申请新宅基地案可以状告乡镇政府行政不作为

  B.张晓明就申请新宅基地案状告乡镇政府的复议机关是县政府

  C.张晓明就申请新宅基地案可以去法院行政诉讼

  D.张晓明就申请新宅基地案无权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

  根据宪法规定,宅基地、自留山和自留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享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本题中张晓明当年已经出卖了住房的宅基地,变更了土地使用权,所以,小王无权再去申请宅基地。

  本题考的点就在于能不能申请行政维权,只要记住不合法的维权需求是不予受理的。

  就本题具体分项解析如下:

  A.张晓明就申请新宅基地案可以状告乡镇政府行政不作为,错误。小王无权告乡镇政府,不符合受理情况。排除。

  B.张晓明就申请新宅基地案状告乡镇政府的复议机关是县政府,错误。小王无权行政复议,因为乡镇政府是合法职权内的不予受理。排除。

  C.张晓明就申请新宅基地案可以去法院行政诉讼,错误。小王不可以行政诉讼,因为乡镇政府合法,小王是超越法律的维权,无效。排除。

  D.张晓明就申请新宅基地案无权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正确。

  因此,答案选择D。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