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5人公告(2)
六、资格初审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我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8日9:00至4月13日17:00,我校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我校人事处,联系方式0715-8217035。
七、报名确认及缴费
1. 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于当天笔试结束后携带有效证明材料,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到考务办公室现场退报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
八、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5月13日9:00至5月19日9:00期间,自行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九、笔试
1.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
2.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3.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上午,笔试课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为确保考试安全,本次笔试所需考务用品(含中性笔,2B铅笔,尺,橡皮檫等)全部由市人社局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具用品进入考场。
5.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
6.《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
7.笔试成绩、名次查询。考生可登录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xianning.gov.cn)查询考试成绩及排名。
十、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执行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2.资格复审由我校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关职称证、职(执、从)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4)按《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5)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按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需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6)按《岗位表》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3.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人数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弃权面试的考生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我校。经我校确认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电话联系不上的考生,可通过发短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仍无回复的视为考生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