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苏州市姑苏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14名公告
2019年浙江省苏州市姑苏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14名公告现已发布,为方便大家查看,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9年浙江省苏州市姑苏区招聘社区工作者114名公告分享如下,感兴趣的小伙伴请于4月19日、4月20日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进行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姑苏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整体水平,为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创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经研究,姑苏区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违纪记录。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于社区工作,熟悉社区工作情况。身体健康,乐于奉献,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相关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技巧,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基本符合社区信息化办公要求。
5.具有大专(全日制)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工作经历影响)。
6.苏州市市区户籍(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不含苏州市区集体户。
7.年龄为28-45周岁(1991年6月30日前至1974年6月30日后出生)。
二、招聘单位、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2:3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
3.报名程序:
(1)选择街道。自行在“中国姑苏”网站
(http://www.gusu.gov.cn), 苏州人才网
(http://www.szrc.cn/)下载《姑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将《登记表》中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后,正反两面打印1份并加贴照片,现场选择应聘街道。
(2)资格初审。报名者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登记表》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验证复审。经招聘单位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复审处”进行验证复审。
(4)领取笔试准考证。复审合格的报名者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个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此次招聘对中共党员、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人员、硕士研究生、退伍人员或现役军人配偶进行笔试加分,每项条件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开具的证明原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现役军人配偶应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政治部(处)证明)。
(3)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街道。
5.本次招聘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或调整招聘职位数。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①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②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5月10日开始,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 苏州人才网
(http://www.szrc.cn/),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4)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
(三)体检和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单位为苏州市市立医院体检中心。
1.参照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要求进行政审。
3.因应聘人员体检、复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由考务组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符合条件人员与各街道签订劳动合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并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纳入社区工作者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四、人员待遇及考核、管理
人员待遇标准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7817。
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