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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滨州市大数据局面向市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公告(7人)

2019-04-17 09:03  |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19年滨州市大数据局面向市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公告(7人)

   为加强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工作力量,更好地推进全市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经研究,同意市大数据局面向市直机关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市直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正科级职务层次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岗位数量和条件

  (一)综合管理岗位2人。其中,熟悉组织人事或办公室行政管理等岗位工作的1人,熟悉调查研究和文字起草工作的1人。具备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大学学历,正科级干部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科级干部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经济管理岗位1人。具备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等专业(参考教育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专业参考目录》),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文字写作水平的从优选择。

  (三)信息管理岗位4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等专业(参考教育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专业参考目录》),副科级及以下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其他条件。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肯于吃苦,作风扎实,身心健康。在干部档案、廉洁自律方面没有影响调动的问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调入即构成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2.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滨州市大数据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并加盖公章,或干部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滨州市大数据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市大数据局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5日;

  2.报名地址:市大数据局506房;

  联系电话:3178015,15206887533;

  3.报名提交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滨州市大数据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年在市以上主流媒体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二)确定初步人选。市大数据局成立选调评委会,对报名和单位推荐建议人选形成竞争的,按岗位特点制定择优评审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提出初步人选。

  (三)考察体检。市大数据局对初步意向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对考察合格的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四)办理调动手续。市大数据局党组研究提出拟调入人选意见,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滨州市大数据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登记表(定稿).doc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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