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亳州蒙城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公告(449人)
8.考察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一次。
9.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社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蒙城县卫健委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待遇
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同岗位人员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详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第一类:三级综合医院满3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满5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取得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
第二类: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第三类: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者只能依据其所学专业或相应执业资格报名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个人简历到各用人单位人事科报名。
(五)报名地点
1.报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岗位的到蒙城县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1号楼五楼);
2.报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岗位的到蒙城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1号楼四楼);
3.报蒙城县中医院岗位的到蒙城县中医院新区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蒙城县灵山大道1号)。
(六)资格审查及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实行免笔试,采用考察比选的方法进行,同等条件下,以职称条件引进的,按照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顺序聘用;以学位引进的,按照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顺序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经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为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