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112人)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④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及时报市人社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⑤在 5月6日至 5月7日每天上午9:00发布各职位报名统计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并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7.各用人单位报名咨询电话
永州电大: 15200989775(王);
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15116690291(黄);
永州市教师发展中心:17300755711(陈);
永州一中:0746-6223280,13874690533(邓);
永州四中:15869955111(李);
永州柳子中学:13467461900(谢);
李达中学:0746-8368642,13574612165(秦);
永州市蘋洲小学:0746-6223083,13037468208(文);
永州市映山小学:13036770606(明);
永州市特殊教育学校:13787612299(兰);
永州市第一幼儿园:0746-8362663,18932172023(秦)。
(三)笔试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报人社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经批准降低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其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同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为面试对象。
1.笔试时间:2019年 5月18日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①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现行小学、初中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②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现行初高中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③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的高中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④幼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卫生学、幼儿园课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知识以及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⑤特殊教育专业教师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特殊教育学校舞蹈教师、体育教师考试内容与小学音乐、小学体育教师考试内容一致。
⑥文字综合、国防教育专干岗位笔试内容为阅读与写作。
⑦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试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专家命题,总分为100分。所有命题、制题、运卷、保密、阅卷人员均签订保密责任书,明确泄密责任追究。试卷保密保管按高考试卷保密有关要求执行。命题、制题、运卷、保密、阅卷、登分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全程监督。
5.笔试成绩公布与查询:2019年5月27日起在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5月28日8:00至16:00申请笔试成绩复查。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初审,主管部门负责复审。
1.资格审查对象: 5月30日公布资格审查对象名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用人单位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内容:本人持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机关对照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认真查验证件、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4.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