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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平顶山学院招聘公告(89人)

2019-04-26 15:12  |  平顶山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⑦陶瓷学院

  报考陶瓷学院艺术学类(产品设计)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手工绘制陶瓷产品的标准制作图纸或手绘效果;运用计算机设计软件autoCAD进行标准图纸绘制;运用3Dmax和photoshop软件进行产品三维效果图制作或陶瓷模具现场制作。

  报考陶瓷学院艺术学类(工业产品设计、陶瓷产品设计)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产品手绘效果图的快速表现;运用计算机设计软件autoCAD进行标准图纸绘制;运用3Dmax和photoshop软件进行产品三维效果图制作或陶瓷模具现场制作。

  报考陶瓷学院艺术学类(室内空间设计、环境设计)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空间环境的手绘效果快速表现;运用autoCAD软件进行室内产品的空间布置;运用计算机软件3Dmax和photoshop软件进行空间效果图制作。

  报考陶瓷学院艺术学类(雕塑艺术)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根据命题现场制作雕塑作品1件。

  报考陶瓷学院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或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实验设备维护与技术操作或热释光技术者需上机测试数据,分析数据并撰写实验报告。

  ⑧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知识。

  注:专业加试成绩在专业加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专业加试合格者(≥60分)进入笔试。

  2.笔试

  (1)笔试时间:5月19日9:30-12:00

  (2)分值: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政治理论、高等教育学及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写作等反映高校教师及管理人员职业素养的通识性知识(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者,考试内容增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写作等)。

  注: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于5月23日上午10:00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3.面试

  (1)面试时间:5月25日-26日,具体面试安排请关注人事处主页。

  (2)分值:满分100分

  (3)确认面试人选

  无专业加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住男生宿舍辅导员与入住女生宿舍辅导员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加试的岗位根据专业加试*20%和笔试*40%之和从高到低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专业加试成绩和笔试的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最高者。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面试内容

  教学科研岗、实验岗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说课内容为本专业主干课程的任一章节);辅导员岗、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岗、管理(教辅)岗的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本考场的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

  (1)有专业加试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加试×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2)无专业加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专业加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

  参照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浏览人事处主页。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和体检同步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浏览人事处主页。

  体检(含心理测试)对象放弃体检(含心理测试)或因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是否递补需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若需要递补则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是否递补需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若需要递补,则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平顶山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录用在辅导员岗位的,无特殊原因,4年内不得转岗。

  七、待遇

  1.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

  2.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人才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5-2657629(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处)

  九、其他

  招聘工作中各环节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375-2657617,联系人:李文龙 张倩慧

  平顶山学院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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