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贵州省三支一扶考试招募简章(783人)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如实填写《招募人员审批表》后,由报考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考生所在高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对考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加盖公章。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在招募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招募录用的,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取,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十二)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下发招募录取通知,在通知下发一周内,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十三)正式上岗
考生以签订协议日期为准一周内到岗。
四、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并随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而调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聘人员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落实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期间,支持“三支一扶”在岗人员参加各类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中定向招录(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考试。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计算工龄。
(三)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积极组织“三支一扶”人员参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及时提供就业政策、招聘活动安排和就业岗位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照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2021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各相关县(市、区、特区)拿出一定名额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