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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长沙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公告(8人)

2019-04-30 10:20  |  星沙人才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湖南长沙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选调8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 5月16日(每天9:00-16:00)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华图在线整理其公告内容如下:
  为充实纪检监察队伍,选优配强机构力量,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决定面向全国公务员单位公开考试选调8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调入人员原高于科员以上职务层次的,不予保留。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选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1983年5月13日后出生)。

  7、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9年6月30日。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长沙县内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9、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全国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且还须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公务员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刚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在资格复审前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审批。

  四、选调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考察(含资格终审)—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五、选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长沙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9年4月面向全国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要求参照附件2《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六、报名与资格初审

  第一阶段:提交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 5月16日(每天9:00-16:00)

  资格初审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初审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 16日(每天9:00-17: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9:00-5月17日中午12:00。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缴费(考务费50元/科,网上缴费限使用微信支付)。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3、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考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RGB模式下JPG格式)。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后果。

  5、职位选择与修改: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至资格初审合格前,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第二阶段: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

  达不到上述相应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及时联系长沙县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并不再改报。

  2、打印时间和网站

  完成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23日9:00至 5月25日8:00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注意事项

  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岗位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网上按要求报名参考,无故缺考的人员,记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人社局提交书面说明)。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只考法律知识一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长沙县人社局向考生反馈。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相关处理办法》执行。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入围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且还须提供当地编制部门开具的编制性质证明(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系统中打印人员信息表,并加盖公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专业测试资格。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专业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3、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4、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十、总成绩合成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

  2、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各选调岗位实行差额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入围考察人员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重点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专业素养、能力素质岗位匹配、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全面考察。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考试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岗位可空缺。

  十二、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选调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差额考察结果确定递补人选,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十三、人员确定及公示

  1、考察、体检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3、对选调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4、选调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的协议。

  5、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由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配合并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12118、0731-84091326(仅限上班时间)

  十五、其他

  1、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

  咨询电话: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2、报考咨询

  (1)长沙县纪委监委,咨询电话:0731-84030052(仅限上班时间)。

  (2)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1-84011089、84024416,传真号码:0731-84024416(仅限上班时间)。

  3、特别提醒

  (1)招考任何环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要求的资料,均视作放弃。

  (2)招考各环节中有关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长沙星沙人才网,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考试的,责任自负。

  4、本简章由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长沙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9年4月面向全国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下载:

  1、长沙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2019年4月面向全国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

标签: 选调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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