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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云南省三支一扶招考公告(812人)

2019-05-01 11:34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锐 点击收藏

  3.确定有效招募岗位(5月14日至5月16日)。我省“三区三州”地区和其他深度贫困县招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基层用人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其余岗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募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的为有效岗位,未达到3:1的将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相应裁减招募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募。

  4.岗位调剂(5月17日至5月18日)。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参与1次岗位调剂,重新选择满足条件的岗位报考,审核过程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同。此类人员中未通过调剂审核或不参与调剂报名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5月28日上午9:00至6月1日上午9: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 6月1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全省统一命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公布笔试成绩(6月12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查询。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申请查询。

  4.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6月17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计划指标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针对我省“三区三州”地区和其他深度贫困县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人才网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岗位视为无效岗位。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7月2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请关注各州(市)人社部门网站通知)

  1.资格复审。各州(市)根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还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有工作单位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岗位所属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顺序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2.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各州(市)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统一面试。面试方式和具体内容由各州(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3.体检。各州(市)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填写好的《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一式四份(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下载,按说明填写后,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先由考生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由省财政按每人320元标准补助。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及时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体检,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取消招募资格。

  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各州(市)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我省“三区三州”地区和其他深度贫困县,在体检及后续招募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放弃,且本岗位无递补人选的,可根据岗位条件,在参加本县(市、区)面试但未进入体检,且专业相近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跨岗位调剂补录一次。

  (四)确定拟招募人员、公示(8月9日)

  1.确定拟招募人员。各州(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并于8月1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2.公示。经审核的拟招募人员名单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举报的,正常办理招募手续;有举报经查实有问题影响招募的,不予招募;经查实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招募手续。举报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查证并按规定处理。

  (五)招募上岗

  1.下发招募录取通知(8月20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招募录取通知。

  2.签订协议(8月30日前)。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与服务单位或服务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3.正式上岗(9月1日)。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根据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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