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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阜康市公安局招聘女工作人员公告(12名)

2019-05-02 13:36  |  新疆直通车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导读:2019阜康市公安局招聘女工作人员12名,报名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报名地点:阜康市公安局政工科。笔试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作文综合试卷。此公告由华图在线整理发布,更多最新招警资讯请关注华图在线官网(v.huatu.com)。

  为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整体防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阜康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女性警务辅助人员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1日至2001年5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流利,具有一定写作功底。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在阜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辞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解聘的。

  5、道德败坏、被发现有轻微违法行为或曾被治安处罚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为邪教组织成员的;

  7、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8、本人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于公安事业;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

  4、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2、报名地点阜康市公安局政工科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复转退伍军人需携带服兵役证件原件、复印件;持有A2及以上驾驶执照的应聘者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初审确认后,填写《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如提供情况不实,后果自负。报名人员的年龄界定,均以2019年5月1日为准进行推算。

  4、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资格审查: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6、笔试:笔试由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作文综合试卷。采用汉语命题,闭卷考试,使用汉语答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考试时间120分钟。

  7、面试: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 比例进入面试;如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不足面试人员比例,进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不及格(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体能测试: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换算后的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按1: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跑、100米跑,参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进行评分。满分为20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0%。

  9、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体能测试2项平均分×10%,按照排名先后,进入体检。

  (三)体检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换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不受1:1比例限制,一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在当地县级人民医院进行)。同时阜康市公安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尿检。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1:1进入考察、考核。政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工作由当地公安局协助实施。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经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四、受聘人员管理

  1、工资标准:受聘人员在合同期限内,月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值班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1372元,岗位工资1600元,值班补助费1050元,伙食补助费600元,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1135元,绩效工资300元,合计6057元。未分配工作岗位前辞职或被解聘,扣除值班补助费1050元,伙食补助费600元,绩效工资300元,合计1950元。

  3、享受法定福利。警务辅助人员依法依规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产护理假、丧假等待遇。

  4、阜康市公安局为受聘人员提供食、宿(集体宿舍),为受聘人员购买被装与警用服装。

  咨询电话: 0994-3297611;

  0994-3365110

  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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