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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19-05-05 09:27  |  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幼儿园2019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9 年人员补充工作意见》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要求 岗位职责
其他专业技术 幼儿教师 1人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相关专业背景。
2.取得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1.熟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结合班级幼儿特点,制定科学的保教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
2.认真实施教育教学计划,观察、记录、评估每位幼儿身心发展状况,促使幼儿在原有水平上有所发展。
3.努力为幼儿创设安全、舒适、丰富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合理组织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
4.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5.热情接待家长,了解全班幼儿的家庭基本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家园同步教育。
6.按时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幼教论文;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及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幼教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及教学设备。。

  (二)资格要求

  1.优秀本科生年龄不超过 24 周岁(1994 年 4 月 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30 周岁(1988年4 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35 周岁(1983 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 5 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 30 周岁(198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幼儿园学科带头人或省级以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 40周岁(1978 年 4 月 30日以后出生),学历可适当放宽。省级示范幼儿园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9年4月30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19年4月30日至5月22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幼儿园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幼儿园网站(http://ssdyey.sn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四)考核。幼儿园对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含心理测试)、实践能力考核三个环节。笔试结束后,幼儿园根据笔试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人选。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结束后,幼儿园根据面试和基本技能考核结果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能力考核人选。考核具体形式、要求及时间安排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五)确定拟聘人选。幼儿园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事处和幼儿园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均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管理,占用学校事业编制。有关A类人事代理的相关政策见人事处网站《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

  (二)新聘A类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执行学校相关规定,享受租房补贴,不再参与校内集资建房或分配住房。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9)85310129 转 112

  (029)85310508

  电子邮箱: 1104955057@qq.com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幼儿园

  幼儿园

  2019 年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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