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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0名)

2019-05-05 14:52  |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因工作需要,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面向社会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欢迎广大社会青年踊跃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50名。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二)遵纪守法、品行仪容端正;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取得摩托车或汽车驾驶证者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30日;

  (四)高中以上同等学历;

  (五)男性;

  (六)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明显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6以上,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退伍军人放宽至1.65米以上)。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及有公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的;

  4.直系血亲有被判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13日

  (二)报名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复兴路1号大院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

  (三)所需资料:《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原件与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

  (四)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身高、视力、五官等进行初检。

  (五)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考核,均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比例折算入百分制总成绩,且体能测试必需达标,最终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笔试、体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指定市区内一家综合性公立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作岗位:由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统一安排到交警大队或各办案大队、派出所等部门工作,辅助公安机关执法和管理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试用期每月工资25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2900元,每月工资含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三)工作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联系人:伍警官、陈警官。

  联系电话:0751-8462866

  附件:《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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