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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86人)

2019-05-06 15:42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资格初审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网上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报名截止时间后的15个工作日内,学院在官网(http://www.gdcvi.net)“招聘信息”栏目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请报名考生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笔试入围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资料,并按照序号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页码,以便查找: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张贴照片,见附件2);

  (2)《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证书鉴定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一份;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有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一份,如工作经历证明等;

  (8)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与报名表一致);

  (9)《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10)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成绩单;

  (11)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采用笔试加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基础知识,包括时政常识、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综合面试阶段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

  考试成绩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的“招聘信息”专栏公布成绩。

  (二)综合面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1.专业教师岗位

  综合面试限时15分钟,包括试讲和面试(其中,试讲占综合面试成绩60%,面试占综合面试成绩40%),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试讲环节需要准备PPT,时间限时10分钟,面试环节限时5分钟;综合面试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综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5分(含)以上为合格。

  2.其他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等)

  综合面试限时10分钟,面试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75分(含)以上为合格。

  3.综合面试成绩

  以各有效评委分数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作为综合面试最终成绩。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持本人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和身份证原件到学院人事处领取体检表,体检表经人事处盖章后有效,体检医院由学院统一安排,初次体检费用由学院承担,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取回。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经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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