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丨我知道错了,请不要再攻击我
热点概况
这两天,一则“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的话题一直在网上发酵。4月25日,买家黄小姐在浙江李先生的淘宝店购入18件衣服,总价4600多元。五一小长假过后,说是不喜欢,发起了退货请求。卖家李先生加了买家微信,想问问原因,结果点开对方朋友圈大吃一惊,对方竟然穿着自家的衣服在西藏旅游拍照!
李先生通过媒体曝光此事后,黄小姐的身份信息、手机号、暂住点等等一系列信息也被泄露,还不停地被人打电话、发微信辱骂,深受网络暴力的伤害。黄小姐表示她愿意为此事道歉,并为穿过的衣服买单,只希望网络暴力就此停止,不要再让此事再发酵了。
各方观点
新京报:买家行为算不上什么大恶,并且还是在一定规则范围内的小心思。如果我们用网络暴力这种已经涉嫌违法的方式去惩罚她,这不是将自己拉低到和当事人同一维度,而是到了比当事人还更低的维度。
周浩(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这位买家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要求退货,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
淘宝: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个案不会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
深度分析
该事件给我们带来了一些重要启示:
1.诚信社会需要人人诚信。
现在是一个诚信比任何时候都要重要的时代,卖家和大众之所以比较愤慨此事,就是因为该买家违背了做人最基本的诚信原则。淘宝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能得以长期存在,正是因为大家共同努力营造的诚信氛围。事情出现之后,买家黄小姐主动为自己的这次因侥幸心理而做出的不诚信行为深刻道歉。相信,这次事情的发生,不仅仅能让黄小姐将“诚信”这两个字时时刻刻放在心里,也给那些“试穿族”一些警惕,更能让人们明白诚信社会需要每一个人的共同坚守。
2.任何形式和理由的网络暴力都应该被制止。
在此次事件中,卖家曝光此次事情后,黄小姐就深受网络暴力之苦。不断接到辱骂电话和短信。即使积极出来真诚道歉并为穿过衣服买单,也没能制止网络暴力对她的伤害。网络只是让我们看到部分事实,只是集中展示一个人的一部分和很偶然的一段言行,所以我们在评判一个人、一件事情的时候要更加理性。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的网络暴力,不仅因为它是法外开“罚”,还因为它本身就已经走向了正义的对立面。
3.淘宝平台应该思考如何更好地维护网上购物公平合理的秩序。
该事件中,买方利用规则的行为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因为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认可衣服的品牌与质量,只是利用规则使用七天。对于这种利用平台规则的恶意购买行为,周浩律师建议,平台方可以借此发布诚信榜,公布不守诚信的顾客,并在此基础上适当修正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对诚信失分的买家加以制裁。平台方、卖家和买家共同的努力,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性之美好,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让“试穿族”不敢再试。
参考文章
“对”与“好”
最近,“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退货”的事情在网上持续发酵,虽然买家黄小姐主动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并为自己穿过的衣服买单,但也没能阻止人们对她的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客观地看,黄小姐的行为的的确确是不好的,违背了诚信原则,但她的行为却是合理的,是对的。所以,“对”与“好”关系值得我们好好思量。
世界上处处充满规则、涉及利益。初看,遵守规则是“对”,反之则“错”;争得利益是“好”,反之则“坏”。事实上,“对”与“好”联系在一起,情形复杂,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根本的是要看清,是谁制定的规则,代表了谁的利益。只有站在正义立场,代表人民大众利益,“对”与“好”才能同时成立。
在我们身边,不乏又“对”又“好”的事。比如,规定学生上学穿校服。对同学来讲,既激励自己不忘学生身份,好学上进,又防止在穿着打扮方面标新求异和产生攀比心理。对学校来讲,统一着装便于校园管理,防止校外人员混入。对社会来讲,保证了安全稳定和谐,还为国家培养有用人才提供了保障。之所以又“对”又“好”,原因是教育部门制定这一规则时,代表了各方面的利益。
在社会上,常常“对”与“好”难以并存。“好”的不一定“对”,不“好”的不一定“错”,“对”的不一定“好”,不“对”的不一定不“好”,判断起来因事而异。曾经,一位年轻人穿轮滑鞋“长途刷街”,居然从山东滑到了北京。为他叫“好”者大有人在,认为有创意、很刺激,体现了“有志者、事竟成”的精神。但未曾想这对社会,却不是“好”事。轮滑鞋代步上路,存在危险性,对他人及自己的安全不“好”。表面看,目前法规并没明确规定不能“长途刷街”,好像是没“错”。但这一行为增加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对他人安全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违反了安全规则,显然不“对”。可见,一旦违背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无视公认法则,“对”与“好”又很难并立。
又“对”又“好”的事,应倡议和遵守;“对”与“好”不能并存的事,就要分析个中原因,区别对待。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近年来,高铁上屡发“座霸”现象。这些为“霸”者,以个人舒适、方便、乐意的“好”,侵犯他人利益,违反公序良俗,践踏公共规则,是既“错”又“坏”的事。前些天看到报道,国家已建立和启用惩戒制度,限制这些“霸主”乘坐高铁、火车,可谓大快人心。国家有关部门对“逞霸”现象不再坐视不管,这是社会的进步,我们为出台这样的举措大声叫好!放眼开来,“逞霸”现象国内有国际也有,更有甚者,强权国家无视世界和平法则,为所欲为,制造纷乱、祸害平民,更不得人心。
综上所述,在评判事务“对”与“好”时,或协调处理“对”与“好”的关系时,关键看规则制定者是否站在正义的立场,是否代表了人民大众的整体利益。唯有立场“对”了,才能做“好”事情。
(来源:人民网,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