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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招录监狱人民警察公告(500名)

2019-05-15 10:39  |  兵团考试信息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3.笔试成绩认定

  报考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监狱人民警察考生须有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以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为准。报考南疆第一、二、三师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报考第六、八师和兵团乌鲁木齐监狱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5分。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5月10日12:00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4.资格审查

  兵团监狱管理局负责第一、二、三、六、八师监狱和兵团乌鲁木齐监狱职位的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电话、传真、邮箱详见附件4),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笔试成绩单截图等材料。

  报考人员将所需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招录单位邮箱或传真(请各位考生务必发送后进行电话确认)。

  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可如期毕业)。

  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市项目办出具的证明。

  兵团选派生应提供师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连队“两委”成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要出具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5月16日至5月21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6.职位取消

  对无人报考的职位将取消招录计划,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于5月22日22: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

  7.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5月23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公示。

  (二)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组织:第一、二、三、六、八师监狱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本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兵团乌鲁木齐监狱机关招录职位的面试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参加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三)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兵团监狱管理局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报考本系统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19年7月31日,未能提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七)录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辞职,擅自离岗的给予开除处理。

  (八)递补

  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视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环节将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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