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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2019-05-17 14:40  |  华图在线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范围

  (一)此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书记员5名。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范围。此次招聘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法律专业者优先考虑。

  4、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海西户籍。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起至5月24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学历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海西州人民检察院5楼政治部(德令哈市新区)。

  联系电话:0977-8223658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其中技能测试需进行电脑操作技能、文字录入速度以及写作笔试等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合同期限1年以上。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每月22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月2400元。

  2、对正式聘用为海西州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的,满一年经考核合格者,按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按期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本公告由海西州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77-8223658 0977-8207853

  海西州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15日

标签: 法检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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