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招聘公告(80人)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是2001年由贵州民族大学申办,贵州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教育部批准并按照教育部第26号令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贵州省民办非企业等级评估5A级单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贵州省第五批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十二五’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现有两个校区,花溪校区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校区坐落在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学校占地面积700余亩,现有在校生13770余人。
本次招聘所有录用人员属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编制,由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按规定发放工资、津贴及其它福利待遇。根据学校岗位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建筑工程学院各专业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但必须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可在2019年5月20日13∶00至5月28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官网(http://www.gzmdrw.cn/)的网上报名入口(http://rwzp.gzmdrw.cn/rwkjsys/)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应聘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应聘人员应按照本招聘方案及所应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应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应聘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
①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提示应聘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3∶00至5月28日16:00。
②截止2019年5月28日,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5月29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职位名称和报考职位代码不得修改),审核人员在5月29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851-88308972
③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5月29日16∶00前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招聘系统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缴纳100元报名费。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请于2019年5月31日9∶00后,登录“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官网(http://www.gzmdrw.cn/)进入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招考工作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1.笔试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百分制计算,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对学校和高校相关工作的了解程度及相关专业知识。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按以下原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考生的笔试成绩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单个岗位合格成绩的60%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我校按照《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面试人员按笔试的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大学城校区行政楼人事处503办公室。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851-88308972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递补通知24小时内拒不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自行在网上打印《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②个人简历及自荐信、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及科研成果目录和复印件等所应聘岗位支撑材料;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⑥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它报考条件”要求提供;
⑦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有关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其大学在校期间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在大学期间曾担任过学校或学院的学生干部职务,可出具学生干部荣誉证书,或出具学校或学院的相关证明);
⑧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试讲水平,总分为100分。
面试设置试讲环节,面试时间、试讲内容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网站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中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总成绩将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网站上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体检的人员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由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生(不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存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结束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30日内提交所需材料,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交所需材料,未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考人员考试录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2019年5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