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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省科技厅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2019-05-21 15:16  |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省科技厅结合工作需要,2019年共有7家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甘肃省科技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系统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于2019年5月27日08:30至6月4日18:00登录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gansu.gov.cn)提供的链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2、提交报名申请。注册完成后,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填写报考信息,及时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08:30至6月4日18:00。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岗位列表》);报名技术咨询,请直接与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08:30至6月6日18:00。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在1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由个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称证书等)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参加资格复审。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省科技厅印制,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省科技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布。

  六、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省科技厅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科技厅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有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九、拟聘人员公示。

  省科技厅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省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审批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科技厅进行审批后将审批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省科技厅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ansu.gov.cn)公布。

  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人事处:0931-8634862、8846772

  技术咨询:400-001-0370

  监督电话:

  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0931-8834604

  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 0931-883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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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

  甘肃省科技厅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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