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105人)
2019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简章 | |||||||
法院 | 招聘人数 |
岗位 名称 |
岗位说明 | 岗位要求 |
学历 要求 |
年龄条件 | 备注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5 | 审判事务助理 | 协助法官处理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从事记录和材料整理、信息输入、装订卷宗等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
1、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忠于职守; 3、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记录。 |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 |
1、达到《计算机中文速记》四级或《汉字录入》专项职业能力考试合格及以上水平;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平均月收入在6500元左右(包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和所得税)。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4 |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7 | ||||||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3 | ||||||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21 | ||||||
徐汇区人民法院 | 5 | ||||||
长宁区人民法院 | 3 | ||||||
闵行区人民法院 | 4 | ||||||
金山区人民法院 | 2 | ||||||
奉贤区人民法院 | 6 | ||||||
黄浦区人民法院 | 6 | ||||||
杨浦区人民法院 | 14 | ||||||
虹口区人民法院 | 1 | ||||||
静安区人民法院 | 7 | ||||||
普陀区人民法院 | 3 | ||||||
宝山区人民法院 | 7 | ||||||
青浦区人民法院 | 3 |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4 | ||||||
合 计 | 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