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济南市历城区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资格审查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济南市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简章》,现将我区招考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8日(星期二)一天。为确保资格审查有序进行,明确顺序如下。
上午(8:00-12:00):请报考山大街道、全福街道、荷花街道、王舍人街道、唐冶街道、港沟街道、唐王镇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审查。
下午(13:00-17:00):请报考洪家楼街道、东风街道、华山街道、郭店街道、鲍山街道、彩石街道、董家街道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审查。
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审。
地点: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C207)
乘车路线:乘坐K80路至华信路华能路站下车;乘坐K37、K122路至七里河东站下车。
二、提供材料
(一)身份信息材料
考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非独立立户的,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有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学历信息材料
1.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济南市村居(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报名登记表》(含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
(三)定向招录人员证明材料
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有关优抚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优抚条件军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除提供以上要求材料外,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具体材料:
退役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丢失,需提供个人档案中《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烈属:烈士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本人户籍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的与烈士关系亲属证明材料一份。
军属: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现服役部队公章);现役军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现役军人子女,需提供户籍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与现役军人关系的亲属证明材料一份。
优抚对象家属:具体指享受国家抚恤和生活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需提供:优抚对象优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有丢失或未办理的,需提供优抚对象本人领取抚恤补助金银行卡复印件一份);考生本人户籍与优抚对象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由考生户籍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与优抚对象关系的亲属证明材料一份。
(四)其他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3张;
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不方便提供的,可在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与原单位解聘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交的打印材料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需递补,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与报考人员联系,如因个人原因未收到递补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视为放弃资格,后果自负。
3.面试公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历城区人民政府网(www.licheng.gov.cn)予以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531- 88112961;88112962。
济南市历城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