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2019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现已发布,资格复审时间为5月28日至5月28日,为方便大家查看具体通知,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9年湖北省荆州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公告分享如下,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5月28日9:00至2019年5月28日17:00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荆州技师学院(南校区),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凤凰路53号。乘车路线:乘坐15路公交车到市工业学校站下车即可。
取消或核减职位情况:
根据《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及有关规定,以下职位笔试后达不到面试竞争比例,需取消或核减招录计划。
1.取消洪湖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5005)招录计划。
2.取消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5009)招录计划。
3.取消公安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1(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6003)招录计划。
4.取消公安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2(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6004)招录计划。
5.取消公安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3(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6005)招录计划。
6.取消洪湖市公安局综合管理职位1(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09)招录计划。
7.取消松滋市公安局综合管理职位2(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19)招录计划。
8.取消江陵县公安局执法勤务职位1(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20)招录计划。
9.取消江陵县公安局综合管理职位1(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21)招录计划。
10.取消监利县公安局综合管理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42)招录计划。
11.按比例核减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职位代码:14230202010005008)招录计划1名,核减后该职位招录计划为1名。
12.按比例核减监利县人民法院文秘宣传岗2(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0004)招录计划2名,核减后该职位招录计划为3名。
13.按比例核减松滋市公安局执法勤务职位3(职位代码:14230202010012013)招录计划1名,核减后该职位招录计划为1名。
考生所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此次不组织资格复审。核减招录计划的职位,按核减后的招录计划数组织资格复审。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1.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时,由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核查学历。
2.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人员中,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3.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证书的证明(需注明在校期间就读的规范专业名称),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学位和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5.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6.报考人员在参加我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地方机关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的,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考我省公务员考试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考生瞒情不报的,按照不诚信行为处理。
其他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3.参加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联系电话 0716-8468193、0716-8468190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