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省泰州市公务员考试体检结果公告
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已于5月25日、26日进行,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就补检、复检以及递补职位考生的体检安排公告如下:
一、补检、复检考生体检须知
1. 请“须补检”的考生(详见附件1),于6月4日上午9:00—12:00,到指定地点(泰州市人社局大楼主楼418会议室(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泰州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北门向西200米,下同)现场提交书面申请。补检将于6月5日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详见《补检通知书》。孕期考生待产假结束后另行组织体检。
2. 请“须复检”的考生(详见附件1),于6月11日上午9:00—12:00,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交书面申请,复检将于6月12日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复检通知书》。
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补检、复检资格。根据我省考录公务员体检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应当在省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院方复检结论为准。
二、递补职位考生体检须知
根据《泰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有关规定,对在体检环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的职位,按该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请递补考生(详见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体检费用(预收550元,多退少补),于6月4日上午9:00—12:00,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将于6月5日组织进行。
递补考生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原件;
2. 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 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各类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同意办理转接手续的证明,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4. 报考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职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5. 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