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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青海省考报考青海检察院系统职位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

2019-06-01 09:53  |  未知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2019年青海省考报考青海检察院系统职位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现已发布,相信这是很多考生都非常关注的,为方便大家查看,华图在线小编特将2019年青海省考报考青海检察院系统职位现场确认加分有关事宜通知分享如下,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根据《青海省2019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公告》,经研究决定,所有报考人民检察院系统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退役士兵除外),于6月3日-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17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A115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

  (一)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户籍在六州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符合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且满3年以上加分政策,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在省内六州工作的证明。

  以上加分分值按《青海省2019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以下公务员公告》加分政策执行,如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本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下一步资格复审地点不变。

  联系电话: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971-6310291

  附:加分证明材料样式(附后)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9年5月31日

  附:

  1、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

  兹有×××单位职工×××,身份证号××××××××,该同志于×年×月×参加工作,在××地区的××单位连续工作满××年。

  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书:

  委托书

  兹有×××,身份证号××××××××,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确认加分,委托×××(身份证号××××××××)代为办理相关加分事宜,并承诺由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字、捺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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