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湖北省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1500人)
(四)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6月19日—6月22日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五)招募考试
本次公开招募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面试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分别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9:00—11:00(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所应具备的行政职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设及格分数线(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笔试成绩于2019年6月底发布,考生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和新疆、西藏籍考生(包括新疆西藏户籍和学籍人员)报考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笔试成绩加3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依据省扶贫办数据库信息)凭准考证、身份证,新疆、西藏籍考生凭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现场办理加分手续。
2、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下载打印《2019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一式五份,正反面打印)。面试前,各市(州)“三支一扶“办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暂未取得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及《2019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不符合招募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党员优先、学历高优先、专业对口优先、回原籍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3、笔试和面试结束后,部分市(州)或项目仍空缺的岗位,省“三支一扶”办将进行统一调剂,请考生适时关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和湖北省人社厅网公告信息。
(六)体检和岗前培训
7月下旬,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拟招募人员进行体检和岗前培训。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不符合条件或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调剂。
(七)公示
7月底,省“三支一扶”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招募资格。
(八)选派到岗
7月31日前,招募人员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并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优惠政策
(一)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补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期间每月享受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到37个贫困县服务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
2、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3、安家费补贴。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