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省公安厅职位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确认通知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就在全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报考省公安厅职位并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12日、13日。
2、地点:北大荒青少年培训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146号)。
3、要求:考生需对照《2019年省考省公安厅职位面试资格确认工作时间表》(附件1),查询本人的审核时间、审核室等信息,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场确认。
二、参加资格确认的范围
1、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调整后各职位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为参加资格确认人员。
2、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的公检法司系统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成绩之和不低于7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30分,申论不低于35分;加试专业科目的考生该科目成绩为零分的,不允许进入面试。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
4、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年龄在18周岁到24周岁之间的),必须提供《兵役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兵役机关开具的兵役登记证明,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的,可提供《退伍证》(关于兵役登记可参考《黑龙江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第12、13页,或向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3800376、83800325、83800327,也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
5、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照报考职位对学历、专业及资格的要求,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附件3)。
双学位人员使用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需提供2019年3月18日(含当日)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并打印出的第二学位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以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额外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6、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附件4)。
7、职位招考条件中有户籍限定要求的,必须提供本人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要求项目生或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详见《关于2019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项目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链接地址为:
http://www.hljgwy.gov.cn/Archive/ArchiveInfo?MenuID=1&ArchiveID=407
9、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等(限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
10、《考生承诺书》(附件5)。
四、有关要求
1、资格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在指定时间到现场进行。未经许可,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所提交材料原件在资格确认后返还考生本人,相关材料和复印件需按以下顺序整理,交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存。
(1)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2)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附件3);
(5)学位证书(限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考生);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高中毕业证和学籍材料(限以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
(9)户籍(限有户籍要求的职位);
(10)项目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限报考招考对象有对应要求职位的考生);
(11)兵役登记证或兵役登记证明(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退伍证》(限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考生为退役士兵);
(12)工作经历佐证材料(限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
(13)考生承诺书(附件5)。
3、咨询电话:
0451-82696784(6月7日-11日)
0451-55399085(6月12日-13日)
黑龙江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9年6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