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乡市延津县招聘辅警公告(40人)
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全县公安机关“一村(格)一警”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村(格)一警”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全县公安机关“一村(格)一警”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村(格)一警”辅警40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1、自愿从事“一村(格)一警”辅警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体能、身体素质。
2、具有高中(中专、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户籍为新乡市辖区内,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并能够进行基础信息收集录入,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3、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中共党员、大专及以上文化优先录用。
5、曾被开除党籍、学籍、公职,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有吸毒史的人员,以及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予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5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延津县公开招聘“一村(格)一警”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一份。
3、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分为资格审查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聘用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分配至各派出所,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四、待遇和管理
被录用人员工资由政府出资,不低于延津县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并建立薪酬动态增长机制。同时为每人配发辅警通手机一部,并配发训练、执勤服装、被褥等物资。驻勤时吃住免费。
劳务派遣机构按劳动合同约定对聘用“一村(格)一警”辅警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劳务派遣协议派遣聘用人员到辖区派出所警务室工作,日常管理由派出所负责。合同期内对公开招聘的“一村(格)一警” 辅警采取专项队伍管理模式,即延津县公安局“一村(格)一警”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发布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3-7692966
0373-7692271
附件: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津县公安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