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0名)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经区政府批准,现公开招聘10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辅助工作,以下简称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热爱社区矫正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4日至2001年7月6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大专学历报考者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符合《2019年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简介表》(附后)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户籍要求:具有邗江区户籍(邗上派出所、新盛派出所、甘泉派出所、汊河派出所、瓜洲派出所、蒋王派出所、杨庙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杨寿派出所、竹西派出所、西湖派出所、江阳派出所、念泗桥派出所、四季园派出所),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到党政纪处分未解除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政工科507室(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33号),联系人:孙燕,联系电话:0514—87855345。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9年扬州邗江区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www.hj.gov.cn/sfj/index.shtml)。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各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于2019年7月12日至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四楼服务大厅(江阳西路10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遣至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所属基层司法所工作。聘用后工资待遇按邗江区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每年由区司法局进行年终考核,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续聘手续。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扬州市邗江区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简介表
扬州市邗江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