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喀什地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结果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2019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体能测试工作于6月30日结束,现将面试成绩、体能测评结果、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按时参加。
一、面试、体能测评结果
1.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2.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
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详见附表一。
二、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详见附表2。
2.体检时间:2019年7月2日
3.体检地点: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4.体检要求:入闱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9:30到达指定地点,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另需携带体检费400元(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体检费500元)。体检须空腹,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剧烈运动。
5.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项目: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心电图、胸部X光片、腹部B超和血液、尿液检验,对考生身体进行全面检查。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1:《面试结果、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果》
附件2:《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
喀什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30日